回复 湛岚天空 : 啥?刚穿越就成了孤家寡人?啥?我还是个贵族?啥?系统非要让我去当海贼? 群雄逐鹿的大海贼时代,罕见高配穿越的主人公苦逼出海当海贼的故事。 奥斯顿.哈维把衣服摔在甲板上,“这个破四皇谁爱当谁当,我就想回去混吃等死!””
回复 尚多尔: 这部《不知火舞公园狂野h》惶惶南北朝,铁血后三国。离杨坚建立大隋还差二十多年,大唐更是看不到影子。穿越为北齐高官之子的高伯逸,猛然间发现自己既不能醉卧美人膝,亦不能醒掌天下权,甚至连混吃等死都做不到。摆在他面前的事情有很多,比如说:先活过今年再说?书友群:852402944
回复 李鸿天 :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清白”之身,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待她刚刚睁开眼,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蓝亦诗,你欠我一个儿子!”“小叔……”“都这么坦诚相见了,再喊我小叔,你不觉得别扭?”她睡了闺蜜的叔叔!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世态炎凉、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谁知,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为了公平起见,这次换我碎你!”……有一种情,叫一见钟情。夜修对蓝亦诗,便是如此。有一种情,叫日久生情。蓝亦诗对夜修,便是如此。夜修最初的无赖,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蓝亦诗开始的无奈,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盛世第一宠:吾妻是军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