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驾雾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君子予: 这部《山野傻小子张铁柱秦雪梅》生命是一场繁华的荒凉。在这个广阔无垠的人世间,我们生而孤独。主角叶琉奕从小生长在上海,是一个冰雪聪明、内外兼修、个性独立、思想前卫的新时代女性。小说基于房子这个话题,描写租房、单位分房、住养老院、购置经济适用房、复式楼或别墅等各种各样的人群,通过家庭伦理的剧情铺陈,涉及到独生子女、二胎、啃老、女性就业、不婚、离婚、催婚、新型养老、创业等社会现象。小说中既有文艺青年的阳春白雪,也有烟火人间的家常里短,看主角们如何通过打拼在风云变幻的社会上立足,在现实和理想间杀出一条血路!
回复 娇俏的熊大 : 小说的主人公是剑神西门吹雪的传人南宫成,他师从西门吹雪,性格也有几分像西门吹雪,沉默寡言,但很机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