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慕容澜澜 : 【围脖@晋江liberal】脸盲少女x厌世大佬启才一中的大佬沈妄,乖戾不羁,厌世难驯。可他复读那一年性情大变,不仅立志考清华还对新转来的小同桌百般包容。某天听说沈大佬被校花强抱了一下,小同桌一脸嫌弃:“你脏了,你不干净了,快滚。”沈妄踢翻凳子,撂下狠话:“你给老子等着。”众人纷纷为小同桌默哀,这次怕是要玩完!两节晚自习后,沈妄去而复返,妥协地说:“换过三套衣服了,迟哥,过来抱抱。”-少年振衣,可作千里风幡看。-对你惊鸿一瞥,使我沉疴顿愈。tips:校园文立意:励志”
回复 千回转z: 这部《住在我家的男人》王明义一分为三,过去王明乾,现在王明忠,未来王明坤。王明乾,十三岁,地星1215年,天地灵气还未断绝,地主家少爷。王明忠,二十七岁,地星4215年,回家发展的大龄青年。王明坤,十七岁,地星7215年,末世幸存者,陨石天降,动植物异变。自己与自己讨价还价,自己与自己互帮互助……
回复 六郎 : 几百年后医学疯子米子轩找到了所有致命疾病的治愈办法,闲极无聊下打算单挑秦始皇同志未能通关的副本——长生不老!但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米子轩成功倒在了Boss的脚下,把自己玩挂了。或许是如来佛祖,又或者是上帝他老人家不忍心让米子轩就这么挂掉,直接把他的灵魂送到了几百年前,也就是当代,附在一个同样叫做米子轩的卫校生身上。从高富帅沦落为现在的穷屌丝,米子轩同志表示很不爽,于是他励志要利用上一世的医疗技术先成为最牛的实习生,然后是本世纪最牛的、最吊的医生!(ps:本书只谈西医,不谈中医,本书会有大量手术情节,比较血腥,未成年与晕血人士须在家长陪同下观看。)微信号:macory8599 欢迎各位小伙伴骚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之妙手狂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