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清蒸咸鱼风 : (锦萱推荐)花间酒,剑如虹,美人如月,肝胆画长空;傲骨七分,柔情半盏,试问谁英雄?……囚羽,锁离,两个守护七大平行时空的神,亿万年之后,掌中金色的转轮再次转动,谁又再度轮回?在我们生活的世界,一直都充溢着异能人,他们能在各个宇宙之间穿梭,影响整个宇宙的兴亡更替……记得收藏!”
回复 唐蓦烟: 这部《年轻妈妈3》这是一部美到凄婉的画卷,这是一个令人痛心疾的时代。宣和元年,我悄悄地来。我愿背负世间所有的骂名,留住这个最美的时间。我叫高余,一条在时间长河中漏网的小鱼,我将搅动风云,玩出来一个璀璨的明天。对了,大家都称呼我做‘小高衙内’。++++++++++++++++++++++++++++++一直在尝试一些新的写法,一直想要写出不一样的作品。嗯,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写出让大家满意的情节……
回复 阿延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