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项庭生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蛋挞挞: 这部《《领居漂亮的妻子》5》孟羽,天魔界旷世奇才,八岁结丹,十岁元婴,十二岁炼虚,十五岁魔神,二十岁修炼至魔帝之境,成为天魔界最强主宰。为寻回当年大道未成之时,为他挡下敌人神通而香消玉陨的红颜知已,不惜放弃一切,重入轮回。重生在一个智力低下,饱受欺凌的年轻小民工身上,从此强势崛起,以无敌天魔之体碾压一切。这一世,誓要不留遗憾...
回复 南瓜不在忧伤 : 李大力,从小就有着异于常人的怪力和胃口,长大后烦恼着怎么填饱肚子的他,意外的来到了一个危险的游戏之中。当别人都在都在苦恼怎么活下去的时候,李大力他却在烦恼着自己的今天到底是吃碳烤冰霜巨龙,还是吃冰镇炎龙。啊!对了!今天去吃铁板鱿鱼(北欧海怪)!李大力一拍手,向着乌云翻滚的死亡之海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