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曼荷 :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清白”之身,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待她刚刚睁开眼,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蓝亦诗,你欠我一个儿子!”“小叔……”“都这么坦诚相见了,再喊我小叔,你不觉得别扭?”她睡了闺蜜的叔叔!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世态炎凉、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谁知,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为了公平起见,这次换我碎你!”……有一种情,叫一见钟情。夜修对蓝亦诗,便是如此。有一种情,叫日久生情。蓝亦诗对夜修,便是如此。夜修最初的无赖,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蓝亦诗开始的无奈,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盛世第一宠:吾妻是军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不醉: 这部《《熟悉的味道》陈飞宇》我叫刘君临,君临天下的君临。全世界最出名的科学家,最出名的企业家,最出名的娱乐圈巨星,最出名的体育巨星,划时代的文学家……他们都是我同学,而我是他们的班长。
回复 雨木公子 : 如果你带着平时经常使用的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忽然肉体穿越到了1995年,你会做什么?赚大钱当世界首富?开公司当商业巨头?拍电影当国际巨星?搞科技当学术大牛?有电脑和手机在,以上都不难,难的是下面的事:身份怎么解决?父母怎么面对?朋友怎么对待?最最关键的是:穿越后的你遇到了儿时的你,该怎么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