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玄天剑仙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一介白衫: 这部《大香焦》剖腹,取子,欺她,骗她,辱她,毁她,这一点一滴的血债,必须血偿。这辈子,亲情薄凉,她便摒弃亲情,父爱无情,她便不需要父爱,谁若待她不仁,就休怪她不义,顺便捡起上辈子错过的男人。据说,她宠夫如命,在外人面前冷漠无情,在她男人面前温顺的像只小绵羊。据说,她心狠手辣,谁要惹了她男人,下场必定凄惨。据说,她极其善妒,是个十足的妒妇,哪个女人敢靠近她男人,她便毁其容,断其骨。裴卿卿:我的男人只有我能欺负!战北侯:你们不知道被自己女人‘宠’的滋味儿,美妙极了。
回复 鱼了 : 宁荣荣:“你你你……你是我的武魂嘛?”白朔“不是哦……我是你的守护灵呢!”宁荣荣:“你能先从我身体里出去吗?”白朔:“可以,不过我只能离开你周身一米。”加群催更鸭:1134985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