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肥宅 : 作为一个颜控,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修仙问道,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而唐清风不同,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入门那年,师尊告诉唐清风,世间三千法,唯有剑仙最帅气,所以他去练剑了,五年名列剑中高手。五年后,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抚琴于高台之上,杀人于千里之外,这样更帅气一些,然后……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三年已然琴中无敌……“大师兄,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是吗?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为了追求更极”
回复 玉楼人醉: 这部《《丈夫上班妻子与中字》》穿越重生在异世界的超级豪门,从此成为豪门子弟。勾心斗角、栽赃陷害,的确存在但也没有宫斗剧那么恐怖。 在这种环境下重生十几年,科技世界的知识和豪门生活的心得,让主角获得了更高层次的视界,看到了更高层次的风景。 同时也诞生了更多的欲望。天赐的这么优秀的资源,为什么不把梦想定的大一些呢? 那么··创造一个大一统的国家,成为第一个皇帝!这个根植在骨子里的情结衍生了无比疯狂的欲望! 不要随波逐流!不要身不由己!确立目标,一步一步的走过去! 这就是一个迈向梦想的故事。 前进~!
回复 白马菲马 : 五年前,裴行遇是帝国军校最优秀的毕业生,毕业前夕被安排给新生上辅导课,还顺便跟素未谋面的小狼狗结了个婚。五年后,当年的小狼狗以第一名的成绩进入K7号战舰,军装笔挺的冲他行了军礼,“长官。”小狼狗一朝进化成小疯狗,又凶又狠的用Alpha天生的优势强压他一头。裴行遇忍无可忍:“起来。”“长官,是你教我的,在战场上只有靠自己的本事逃脱、击败敌人,而不是命令对手。”小疯狗靠近他的耳朵,压低声音说:“这种命令式的语气,只会激怒凶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