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柴木木319 : 厉鬼复苏,百鬼夜行。无端穿越来到这个世界的江晓置身于魑魅魍魉之中,却发现自己的影子可以无限吞噬鬼物,得到它们的能力。【成功吞噬白雾鬼,获得能力:雾化】【成功吞噬吊死鬼,获得能力:枷锁】【成功吞噬青铜鬼,获得能力:铜皮】【成功吞噬水鬼,获得能力:乱水流】【.......】在所有人对鬼物避之不及时,江晓一人前往各处鬼蜮,百般作死:“我得想个办法,抓个女鬼回去暖床。””
回复 布拉格火葬场: 这部《小草小区二二二三三三区》披着反玛丽苏外皮的傻白甜萌文,故事整体充满了搞笑点,也恶搞了很多以前玛丽苏文中让人忍俊不禁的点,只能吃花为生的小受,生气就劈闪电的霸道总裁,动不动就个人岛屿,四万平方米的大床。整体文章读起来很顺,笑一笑基本就到头了,总的来说就是一篇暗恋小萌文。
回复 青山桃谷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