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银眼的斩杀者 : 温雅是亲妈不疼,命运不眷的典范。爱了八年的男友被迫离开,见了三面的男人要求闪婚。虎视眈眈的姐夫,想法设法要把她带到床上;华丽归来的前男友,霸道缠绵要求复合;腹黑神秘的老公,一路披荆斩棘护送她前行。前有傲娇不懂事的白莲花姐姐呼来喝去;后有前男友成群的绯闻女友暗中算计;更有老公青梅的时时挑衅。等等,都等等,你们以为姐是颗小白菜?任人欺负?错,大错,温雅撸起袖子,来一个打一个来一对打一双!”
回复 云拿月: 这部《《c到怀孕为止》》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梁园月 : 云水城谁人不知,温家三公子是个花花公子,更是传闻温家三公子有断袖之癖,年过三十没有结婚,是因为他的心里藏着心头好。乔木槿更是没有想到有一天她会和这样一个有着断袖之癖的男人有了关系。只因为一个意外,从此以后。她是他的妻,他是她的夫。而他明明是温家的三公子,却偏偏隐瞒自己的身份,没房没车没存款,就连老婆手上的戒指都是租来的。婚后,他跟着她挤在她的出租房里,白天混吃混喝,晚上混睡还是混睡。一言不合就撒娇。直到有一天他被媒体拍到带着女伴出入温家大院,她挺着八个月的肚子威胁他:‘温齐越,今天你要是不给我交代清楚,休怪老娘把你扫地出门!”某人瞟了一眼心桌子上的报纸,凑了上去:“哦,我只是一不小心隐婚了而已!”。